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貞觀政要卷第二

 論任賢第三凡八章

  房玄齡 

房玄齡。齊洲臨淄人也。初仕隋。為隰城尉。坐事。除名。徙上郡。太宗徇地渭北。玄齡杖策謁於軍門。太宗一見。便如舊識。署渭北道行軍記室參軍。玄齡既遇知己。遂罄竭心力。

是時。賊寇每平。眾人競求金寶。玄齡獨先收人物。致之幕府。及有謀臣猛將。與之潛相申結。各致死力。累授秦王府記室。兼陝東道大行臺考功郎中。玄齡在秦府十餘年。恆典管記。隱太子巢刺王。以玄齡及杜如晦為太宗所親禮。甚惡之。譖之高祖。由是與如晦並遭驅斥。及隱太子將有變也。太宗召玄齡。如晦。令衣道士服。潛引入閤謀議。及事平。太宗入春宮。擢拜太子左庶子。貞觀元年。遷中書令。三年。拜尚書左僕射。監脩國史。封梁國公。實封一千三百戶。既總任百司。虔恭夙夜。盡心竭節。不欲一物失所。聞人有善。若己有之。明達吏事。飾以文學。審定法令。意在寬平。不以求備取人。不以己長格物。隨能收敘。無隔疏賤。論者稱為良相焉。十三年。加太子少師。

玄齡自以一居端揆。十有五年。頻抗表辭位。優詔不許。十六年。進拜司空。仍總朝政。依舊監脩國史。玄齡復以年老請致仕。太宗遣使謂曰。國家久相任使。一朝忽無良相。如失兩手。公若筋力不衰。無煩此讓。自知衰謝。當更奏聞。玄齡遂止。

太宗又嘗追思王業之艱難。佐命之匡弼。乃作威鳳賦以自喻。因賜玄齡。其見稱。類如此。

   杜如晦

杜如晦。京兆萬年人也。武德初。為秦王府兵曹參軍。俄遷陝州總管府長史。

時府中多英俊。被外遷者眾。太宗患之。記室房玄齡曰。府僚去者雖多。蓋不足惜。杜如晦聰明識達。王佐才也。若大王守藩端拱。無所用之。必欲經營四方。非此人莫可。太宗自此彌加禮重。寄以心腹。遂奏為府屬。嘗參謀帷幄。時軍國多事。剖斷如流。深為時輩所服。累除天策府從事中郎。兼文學館學士。

隱太子之敗。如晦與玄齡功第一。遷拜太子右庶子。俄遷兵部尚書。進封蔡國公。實封一千三百戶。貞觀二年。以本官檢校侍中。三年。拜尚書右僕射。兼知吏部選事。仍與房玄齡共掌朝政。至於臺閣規模。典章文物。皆二人所定。甚獲當時之譽。時稱房杜焉。

   魏徵

魏徵。鉅鹿人也。近徙家相州之內黃。武德末。為太子洗馬。見太宗與隱太子陰相傾奪。每勸建成早為之謀。太宗既誅隱太子。召徵。責之曰。汝離間我兄弟何也。眾皆為之危懼。徵慷慨自若。從容對曰。皇太子若從臣言。必無今日之禍。太宗為之歛容。厚加禮異。擢拜諫議大夫。數引之臥內。訪以政術。

徵雅有經國之才。性又抗直。無所屈撓。太宗每與之言。未嘗不悅。徵亦喜逢知己之主。竭其力用。又勞之曰。卿所諫前後二百餘事。皆稱朕意。非卿忠誠。奉國何能若是。三年。累遷秘書監。參預朝政。深謀遠筭。多所弘益。太宗嘗謂曰。卿罪重於中鉤。我任卿逾於管仲。近代君臣相得。寧有似我於卿者乎。

六年。太宗幸九成宮。宴近臣。長孫無忌曰。王珪。魏徵。往事息隱。臣見之若讎。不謂今者又同此宴。太宗曰。魏徵往者。實我所讎。但其盡心所事。有足嘉者。朕能擢而用之。何慙古烈。徵每犯顏切諫。不許我為非。我所以重之也。徵再拜曰。陛下導臣使言。臣所以敢言。若陛下不受臣言。臣亦何敢犯龍鱗。觸忌諱也。太宗大悅。各賜錢十五萬。七年。代王珪為侍中。累封鄭國公。尋以疾乞辭所職。請為散官。太宗曰。朕拔卿於讎虜之中。任卿以樞要之職。見朕之非。未嘗不諫。公獨不見金之在鑛。何足貴哉。良冶鍛而為器。便為人所寶。朕方自比於金。以卿為良工。雖有疾。未為衰老。豈得便爾耶。徵乃止。後復固辭。聽解侍中。授以特進。仍知門下省事。

十二年。太宗以誕皇孫。詔宴公卿。帝極歡。謂侍臣曰。貞觀以前。從我平定天下。周旋艱險。玄齡之功。無所與讓。貞觀之後。盡心於我。獻納忠讜。安國利人。成我今日功業。為天下所稱者。惟魏徵而已。古之名臣何以加也。於是親解佩刀以賜二人。

庶人承乾。在春宮不脩德業。魏王泰寵愛日隆。內外庶寮。咸有疑議。太宗聞而惡之。謂侍臣曰。當今朝臣。忠謇無如魏徵。我遣傅皇太子。用絕天下之望。十七年。遂授太子太師。知門下事如故。徵自陳有疾。太宗謂曰。太子。宗社之本。須有師傅。故選中正以為輔弼。知公疹病。可臥護之。徵乃就職。尋遇疾。徵宅內先無正堂。太宗時欲營小殿。乃輟其材為造。五日而就。遺中使賜以布被素褥。遂其所尚。後數日。薨。太宗親臨慟哭。贈司空。諡曰文貞。太宗親為製碑文。復自書於石。特賜其家食。實封九百戶。

太宗後嘗謂侍臣曰。夫以銅為鏡。可以正衣冠。以古為鏡。可以知興替。以人為鏡。可以明得失。朕常保此三鏡。以防己過。今魏徵殂逝。遂亡一鏡矣。因泣下久之。乃詔曰。昔惟魏徵。每顯予過。自其逝也。雖過莫彰。朕豈獨有非於往時。而皆是於茲日。故亦庶僚苟順。難觸龍鱗者歟。所以虛己外求。披迷內省。言而不用。朕所甘心。用而不言。誰之責也。自斯已後。各悉乃誠。若有是非。直言無隱。

   王珪

王珪。太原祁縣人也。武德中為隱太子中允。甚為建成所禮。後以連其陰謀事。流于嶲州。建成誅後。太宗即位。召拜諫議大夫。每推誠盡節。多所獻納。珪嘗上封事切諫。太宗謂曰。卿所論。皆中朕之失。自古人君莫不欲社稷永安。然而不得者。祗為不聞己過。或聞而不能改故也。今朕有所失。卿能直言。朕復聞過能改。何慮社稷之不安乎。太宗又嘗謂珪曰。卿若常居諫官。朕必永無過失。顧待益厚。貞觀元年。遷黃門侍郎。參預政事。兼太子右庶子。二年。進拜侍中。

時房玄齡。魏徵。李靖。溫彥博。戴冑。與珪同知國政。嘗因侍宴。太宗謂珪曰。卿識鑒精通。尤善談論。自玄齡等。咸宜品藻。又可自量孰與諸子賢。對曰。孜孜奉國。知無不為。臣不如玄齡。每以諫諍為心。恥君不及堯舜。臣不如魏徵。才兼文武。出將入相。臣不如李靖。敷奏詳明。出納惟允。臣不如溫彥博。處繁理劇。眾務必舉。臣不如戴冑。至如激濁揚清。嫉惡好善。臣於數子。亦有一日之長。太宗深然其言。羣公亦各以為盡己所懷。謂之確論。

   李靖

李靖。京兆三原人也。大業末。為馬邑郡丞。會高祖為太原留守。靖觀察高祖。知有四方之志。因自鎖上變詣江都。至長安。道塞不通而止。高祖克京城。執靖。將斬之。靖大呼曰。公起義兵除暴亂。不欲就大事。而以私怨斬壯士乎。太宗亦加救靖。高祖遂捨之。

武德中。以平蕭銑輔公祏功。歷遷揚州大都督府長史。太宗嗣位。召拜刑部尚書。貞觀二年。以本官檢校中書令。三年。轉兵部尚書。為代州行軍總管。進擊突厥。定襄城。破之。突厥諸部落俱走磧北。北擒隋齊王暕之子楊道政。及煬帝蕭后送于長安。突利可汗來降。頡利可汗僅以身遁。太宗謂曰。昔李陵提步卒五千。不免身降匈奴。尚得名書竹帛。卿以三千輕騎。深入虜庭。剋復定襄。威振北狄。實古今有。足報往年渭水之役矣。以功進封代國公。

此後頡利可汗大懼。四年。退保鐵山。遣使入朝謝罪。請舉國內附。又以靖為定襄道行軍總管。往迎頡利。頡利雖外請降。而心懷疑貳。詔遣鴻臚卿唐儉攝戶部尚書將軍安修仁慰諭之。靖謂副將張公謹曰。詔使到彼。虜必自寬。乃選精騎。賫二十日糧。引兵自白道襲之。公謹曰。既許其降。詔使在彼。未宜討擊。靖曰。此兵機也。時不可失。遂督軍疾進。行至陰山。遇其斥候千餘帳。皆俘以隨軍。頡利見使者。甚悅。不虞官兵至也。靖前鋒乘霧而行。去其牙帳七里。頡利始覺。列兵未及成陣。單馬輕走。虜眾因而潰散。斬萬餘級。殺其妻隋義成公主。俘男女十餘萬。斥土界自陰山至于大漠。遂滅其國。尋獲頡利可汗於別部落。餘眾悉降。太宗大悅。顧謂侍臣曰。朕聞主憂臣辱。主辱臣死。往者國家草創。突厥強梁。太上皇以百姓之故。稱臣於頡利。朕未嘗不痛心疾首。志滅匈奴。坐不安席。食不甘味。今者暫動偏師。無往不捷。單于稽顙。恥其雪乎。羣臣皆稱萬歲。

尋拜靖光祿大夫尚書右僕射。賜實封五百戶。又為西海道行軍大總管。征吐谷渾。大破其國。改封衞國公。及靖身亡。有詔許墳塋制度。依漢衞。霍故事。築闕象突厥內燕然山。吐谷渾內磧石二山。以旌殊績。

   虞世南

虞世南。會稽餘姚人也。貞觀初。太宗引為上客。因開文館。館中號為多士。咸推世南為文學之宗。授以記室。與房玄齡對掌文翰。嘗命寫列女傳。以裝屏風。于時無本。世南暗書之。一無遺失。貞觀七年。累遷秘書監。

太宗每機務之隙。引人談論。共觀經史。世南雖容貌懦弱。如不勝衣。而志性抗烈。每論及古先帝王為政得失。必存規諷。多所補益。及高祖晏駕。太宗執喪過禮。哀容毀顇。久替萬機。文武百寮計無所出。世南每入進諫。太宗甚嘉納之。益所親禮。嘗謂侍臣曰。朕因暇日。每與虞世南商榷古今。朕有一言之善。世南未嘗不悅。有一言之失。未嘗不悵恨。其懇誠若此。朕用嘉焉。羣臣皆若世南。天下何憂不理。太宗嘗稱世南有五絕。一曰。德行。二曰。忠直。三曰。博學。四曰。詞藻。五曰。書翰。及卒。太宗舉哀於別次。哭之甚慟。喪事官給。仍賜以東園祕器。贈禮部尚書。謚曰文懿。

太宗手勑魏王泰曰。虞世南於我。猶一體也。拾遺補闕。無日暫忘。實當代名臣人倫準的。吾有小善。必將順而成之。吾有小失。必犯顏而諫之。今其云亡。石渠。東觀之中。無復人矣。痛惜豈可言耶。未幾。太宗為詩一篇。追思往古理亂之道。既而嘆曰。鍾子期死。伯牙不復鼓琴。朕之此篇。將何所示。因令起居褚遂良詣其靈帳。讀訖。焚之。其悲悼也若此。又令與房玄齡。長孫無忌。杜如晦。李靖等二十四人。圖形於凌煙閣。

   李勣

李勣。曹州離狐人也。本姓徐。初仕李密。為左武侯大將軍。密後為王世充所破。擁眾歸國。勣猶據密舊境十郡之地。

武德二年。謂長史郭孝恪曰。魏公既歸大唐。今此人眾土地。魏公所有也。吾若上表獻之。則是利主之敗。自為己功。以邀富貴。是吾所恥。今宜具錄州縣。及軍人戶口。總啟魏公。聽公自獻。此則魏公之功也。不亦可乎。乃遣使密。使人初至。高祖聞無表。惟有啟與密。甚怪之。使者以勣意聞奏。高祖方大喜曰。徐勣感德推功。實純臣也。拜黎州總管。賜姓李氏。附屬籍于宗正。封其父蓋為濟陰王。固辭王爵。乃封舒國公。授散騎常侍。尋加勣右武侯大將軍。及李密反叛伏誅。勣發喪行服。備君臣之禮。表請收葬。高祖遂歸其屍。於是大具威儀。三軍縞素。葬於黎陽山。禮成。釋服而散。朝野義之。尋為竇建德所攻。陷於建德。又自拔歸京師。從太宗征王世充。竇建德。平之。

貞觀元年。拜并州都督。令行禁止。號為稱職。突厥甚加畏憚。太宗謂侍臣曰。隋煬帝不解精選賢良。鎮撫邊境。惟遠築長城。廣屯將士。以備突厥。而情識之惑。一至於此。朕今委任李勣於并州。遂得突厥畏威遠遁。塞垣安靜。豈不勝數千里長城耶。其後并州改置大都督府。又以勣為長史。累封英國公。在并州凡十六年。召拜兵部尚書。兼知政事。

勣時遇暴疾。驗方云。鬚灰可以療之。太宗自翦鬚為其和藥。勣頓首見血。泣以陳謝。太宗曰。吾為社稷計耳。不煩深謝。十七年。高宗居春宮。轉太子詹事。加特進。仍知政事。太宗又嘗晏。顧勣曰。朕將屬以孤幼。思之。無越卿者。公往不遺於李密。今豈負於朕哉。勣雪涕致辭。因噬指流血。俄沉醉。御服覆之。其見委信如此。勣每行軍用師。籌算臨敵應變,動合事機。自貞觀以來。討擊突厥頡利。及薛延陀。高麗等。並大破之。太宗嘗曰。李靖。李勣二人。古之韓白。衞。霍豈能及也。

   馬周

馬周。博州茌平人也。貞觀五年。至京師。舍於中郎將常何之家。時太宗令百官上書言得失。周為何陳便宜二十餘事。令奏之。事皆合旨。太宗怪其能。問何。何對曰。此非臣所發意。乃臣家客馬周也。太宗即日召之。未至。間凡四度遣使催促。及謁見。與語甚悅。令直門下省。授監察御史。累除中書舍人。

周有機辯。能敷奏。深識事端。故動無不中。太宗嘗曰。我於馬周。暫時不見。則便思之。十八年。歷遷中書令。兼太子左庶子。周既職兼兩宮。處事平允。甚獲當時之譽。又以本官攝吏部尚書。太宗嘗謂侍臣曰。周見事敏速。性甚慎至。至於論量人物。直道而言。朕比任使之。多稱朕意。既寫忠誠。親附於朕。實藉此人。共康時政也。

 論求諫第四

太宗威容儼肅。百僚進見者。皆失其舉措。太宗知其若此。每見人奏事。必假顏色。冀聞諫諍。知政教得失。

貞觀初。嘗謂公卿曰。人欲自照。必須明鏡。主欲知過。必藉忠臣。主若自賢。臣不匡正。欲不危敗。豈可得乎。故君失其國。臣亦不能獨全其家。至於隋煬帝暴虐。臣下鉗口。卒令不聞其過。遂至滅亡。虞世基等。尋亦誅死。前事不遠。公等每看事有不利於人。必須極言規諫。

貞觀元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正主任邪臣。不能致理。正臣事邪主。亦不能致理。惟君臣相遇。有同魚水。則海內可安。朕雖不明。幸諸公數相匡救。冀憑直言鯁議。致天下太平。諫議大夫王珪對曰。臣聞木從繩則正。后從諫則聖。是故古者聖主。必有爭臣七人。言而不用。則相繼以死。陛下開聖慮。納芻蕘。愚臣處不諱之朝。實願罄其狂瞽。太宗稱善。詔令。自是宰相入內。平章國計。必使諫官隨入。預聞政事。有所開說。必虛己納之。

貞觀二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明主思短而益善。暗主護短而永愚。隋煬帝好自矜誇。護短拒諫。誠亦實難犯忤。虞世基不敢直言。或恐未為深罪。昔箕子佯狂自全。孔子亦稱其仁。及煬帝被殺。世基合同死否。

杜如晦對曰。天子有諍臣。雖無道不失其天下。仲尼稱直哉。史魚。邦有道如矢。邦無道如矢。世基豈得以煬帝無道。不納諫諍。遂杜口無言。偷安重位。又不能辭職請退。則與箕子佯狂而去。事理不同。昔晉惠帝。賈后。將廢愍懷太子。司空張華竟不能苦爭。阿意苟免。及趙王倫舉兵廢后。遣使收華。華曰。將廢太子日。非是無言。當不被納用。其使曰。公為三公。太子無罪被廢。言既不從。何不引身而退。華無辭以答。遂斬之。夷其三族。古人有云。危而不持。顛而不扶。則將焉用彼相。故君子臨大節而不可奪也。張華既抗直不能成節。遜言不足全身。王臣之節。固已墜矣。虞世基位居宰輔。在得言之地。竟無一言諫諍。誠亦合死。

太宗曰。公言是也。人君必須忠良輔弼。乃得身安國寧。煬帝豈不以下無忠臣。身不聞過。惡積禍盈。滅亡斯及。若人主所行不當。臣下又無匡諫。苟在阿順。事皆稱美。則君為暗主。臣為諛臣。君暗臣諛。危亡不遠。朕今志在君臣上下。各盡至公。共相切磋。以成理道。公等各宜務盡忠讜。匡救朕惡。終不以直言忤意。輒相責怒。

貞觀三年。太宗謂司空裴寂曰。比有上書奏事。條數甚多。朕總黏之屋壁。出入觀省。所以孜孜不倦者。欲盡臣下之情。每一思政理。或三更方寢。亦望公輩用心不倦。以副朕懷也。

貞觀五年。太宗謂房玄齡等曰。自古帝王多任情喜怒。喜則濫賞無功。怒則濫殺無罪。是以天下喪亂。莫不由此。朕今夙夜未嘗不以此為心。恆欲公等盡情極諫。公等亦須受人諫語。豈得以人言不同己意。便即護短不納。若不能受諫。安能諫人。

貞觀六年。太宗以御史大夫韋挺。中書侍郎杜正倫。秘書少監虞世南。著作郎姚思廉等上封事稱旨。召而謂曰。朕歷觀自古人臣立忠之事。若值明主。便宜盡誠規諫。至如龍逄。比干。不免孥戮。為君不易。為臣極難。朕又聞龍可擾而馴。然喉下有逆鱗。卿等遂不避犯觸。各進封事。常能如此。朕豈慮宗社之傾敗。每思卿等此意。不能暫忘。故設宴為樂。仍賜絹有差。

太常卿韋挺嘗上疏陳得失。太宗賜書曰。所上意見。極是讜言。辭理可觀。甚以為慰。昔齊境之難。夷吾有射鉤之罪。蒲城之役。勃鞮為斬袂之仇。而小白不以為疑。重耳待之若舊。豈非各吠其主。志在無二。卿之深誠。見於斯矣。若能克全此節。則永保令名。如其怠之。可不惜也。勉勵終始。垂範將來。當使後之視今。亦猶今之視古。不亦美乎。朕比不聞其過。未覩其闕。賴竭忠懇。數進嘉言。用沃朕懷。一何可道。

貞觀八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朕每閒居靜坐。則自內省。恆恐上不稱天心。下為百姓所怨。但思正人匡諫。欲令耳目外通。下無怨滯。又比見人來奏事者。多有怖慴。言語致失次第。尋常奏事。情猶如此。況欲諫諍。必當畏犯逆鱗。所以每有諫者。縱不合朕心。朕亦不以為忤。若即嗔責。深恐人懷戰懼。豈肯更言。

貞觀十五年。太宗問魏徵曰。比來朝臣都不論事。何也。徵對曰。陛下虛心採納。誠宜有言者。然古人云。未信而諫。則以為謗己。信而不諫。則謂之尸祿。但人之才器。各有不同。懦弱之人。懷忠直而不能言。疏遠之人。恐不信而不得言。懷祿之人。慮不便身而不敢言。所以相與緘默。俛仰過日。太宗曰。誠如卿言。朕每思之。人臣欲諫。輒懼死亡之禍。與夫赴鼎鑊。冒白刃亦何異哉。故忠貞之臣。非不欲竭誠。竭誠者乃是極難。所以禹拜昌言。豈不為此也。朕今開懷抱。納諫諍。卿等無勞怖懼。遂不極言。

貞觀十六年。太宗謂房玄齡等曰。自知者明。信為難矣。如屬文之士。伎巧之徒。皆自謂己長。他人不及。若名工文匠。商略詆訶。蕪詞拙跡。於是乃見。由是言之。人君須得匡諫之臣。舉其心過。一日萬機。一人聽斷。雖復憂勞。安能盡善。常念魏徵隨事諫正。多中朕失。如明鏡鑒形。美惡必見。因舉觴賜玄齡等數人。勗之。

貞觀十七年。太宗問諫議大夫褚遂良曰。昔舜造漆器。禹雕其俎。當時諫者十有餘人。食器之間。何須苦諫。遂良對曰。雕琢害農事。纂組傷女工。首創奢淫。危亡之漸。漆器不已。必金為之。金器不已。必玉為之。所以諍臣必諫其漸。及其滿盈。無所復諫。太宗曰。卿言是矣。朕所為事。若有不當。或在其漸。或已將終。皆宜進諫。比見前史。或有人臣諫事。遂答云業已為之。或道業已許之。竟不為停改。此則危亡之禍可反手而待也。

 論納諫第五

貞觀初。太宗與黃門侍郎王珪宴語。時有美人侍側--本廬江王瑗之姬也。瑗敗籍沒入官。太宗指示珪曰。盧江不道。賊殺其夫。而納其室。暴虐之甚。何有不亡者乎。珪避席曰。陛下以廬江取之為是邪。為非邪。太宗曰。安有殺人而取其妻。卿乃問朕是非。何也。珪對曰。臣聞於管子曰。齊桓公之郭國。問其父老曰。郭何故亡。父老曰。以其善善而惡惡也。桓公曰。若子之言。乃賢君也。何至於亡。父老曰。不然。郭君善善而不能用。惡惡而不能去。所以亡也。今此婦人尚在左右。臣竊以為聖心是之。陛下若以為非。所謂知惡而不去也。太宗大悅。稱為至善。遽令以美人還其親族。

貞觀四年。詔發卒修洛陽之乾元殿。以備巡狩。給事中張玄素上書諫曰。陛下智周萬物。囊括四海。令之所行。何往不應。志之所欲。何事不從。微臣竊思秦始皇之為君也。藉周室之餘。因六國之盛。將貽之萬葉。及其子而亡。諒由逞嗜奔慾。逆天害人者也。是知。天下不可以力勝。神祇不可以親恃。惟當弘儉約。薄賦歛。慎終始。可以永固。

方今承百王之末。屬凋弊之餘。必欲節之以禮制。陛下宜以身為先。東都未有幸期。即令補葺。諸王今並出藩。又須營構。興發數多。豈疲人之所望。其不可一也。陛下初平東都之始。層樓廣殿。皆令撤毀。天下翕然。同心傾仰。豈有初則惡其侈靡。今乃襲其雕麗。其不可二也。每承音旨。未即巡幸。此乃事不急之務。成虛費之勞。國無兼年之積。何用兩都之好。勞役過度。怨讟將起。其不可三也。百姓承亂離之後。財力凋盡。天恩含育。粗見存立。飢寒猶切。生計未安。三五年間。未能復舊。奈何營未幸之都。而奪疲人之力。其不可四也。昔漢高祖將都洛陽。婁敬一言。即日西駕。豈不知地惟土中。貢賦所均。但以形勝不如關內也。伏惟陛下。化凋弊之人。革澆漓之俗。為日尚淺。未甚淳和。斟酌事宜。詎可東幸。其不可五也。

臣嘗見隋室初造此殿。楹棟宏壯。大木非近道所有。多自豫章採來。二千人拽一柱。其下施轂。皆以生鐵為之。中間若用木輪。動即火出。略計一柱。已用數十萬。則餘費又過倍於此。臣聞。阿房成。秦人散。章華就。楚眾離。乾元畢工。隋人解體。且以陛下今時功力。何如隋日承凋殘之後。役瘡痍之人。費億萬之功。襲百王之弊。以此言之。恐甚於煬帝遠矣。深願陛下思之。無為由余所笑。則天下幸甚矣。

太宗謂玄素曰。卿以我不如煬帝。何如桀紂。對曰。若此殿卒興。所謂同歸於亂。太宗嘆曰。我不思量。遂至於此。顧謂房玄齡曰。今玄素上表。洛陽實亦未宜修造。後必事理順行。露坐亦復何苦。所有作役。宜即停之。然以卑干尊。古來不易。非其忠直。安能如此。且眾人之唯唯。不如一士之諤諤。可賜絹五百匹。魏徵嘆曰。張公遂有回天之力。可謂仁人之言。其利博哉。

太宗有一駿馬。特愛之。恆於宮中養飼。無病而暴死。太宗怒養馬宮人。將殺之。皇后諫曰。昔齊景公以馬死殺人。晏子請數其罪云。爾養馬而死。爾罪一也。使公以馬殺人。百姓聞之。必怨吾君。爾罪二也。諸侯聞之。必輕吾國。爾罪三也。公乃釋罪。陛下嘗讀書。見此事。豈忘之邪。太宗意乃解。又謂房玄齡曰。皇后庶事相啟沃。極有利益爾。

貞觀七年。太宗將幸九成宮。散騎常侍姚思廉進諫曰。陛下高居紫極。寧濟蒼生。應須以欲從人。不可以人從欲。然則離宮遊幸。此秦皇。漢武之事。故非堯。舜。禹。湯之所為也。言甚切至。太宗諭之曰。朕有氣疾。熱便頓劇。故非情好遊幸。甚嘉卿意。因賜帛五十段。

貞觀三年。李大亮為涼州都督。嘗有臺使至州境。見有名鷹。諷大亮獻之。大亮密表曰。陛下久絕畋獵。而使者求鷹。若是陛下之意。深乖昔旨。如其自擅。便是使非其人。

太宗下書曰。以卿兼質文武。志懷貞確。故委藩牧。當茲重寄。比在州鎮。聲績遠彰。念此忠勤。豈忘寤寐。使遣獻鷹。遂不曲順。論今引古。遠獻直言。披露腹心。非常懇到。覽用嘉歎。不能已已。有臣若此。朕復何憂。宜守此誠。終始若一。詩云。靖恭爾位。好是正直。神之聽之。介爾景福。古人稱一言之重。侔於千金。卿之所言。深足貴矣。今賜卿金壺缾。金椀各一枚。雖無千鎰之重。是朕自用之物。卿立志方直。竭節至公。處職當官。每副所委。方大任使。以申重寄。公事之間。宜觀典籍。兼賜卿荀悅漢紀一部。此書敘致簡要。論議深博。極為政之體。盡君臣之義。今以賜卿。宜加尋閱。

貞觀八年。陝縣丞皇甫德參上書忤旨。太宗以為訕謗。侍中魏徵進言曰。昔賈誼當漢文帝上書云云。可為痛哭者一。可為長歎息者六。自古上書。率多激切。若不激切。則不能起人主之心。激切即似訕謗。惟陛下詳其可否。太宗曰。非公無能道此也。令賜德參帛二十段。

貞觀十五年。遣使詣西域。立葉護可汗未還。又令人多賫金帛。歷諸國市馬。魏徵諫曰。今發使以立可汗為名。可汗未定立。即詣諸國市馬。彼必以為意在市馬。不為專立可汗。可汗得立。則不甚懷恩。不得立。則生深怨。諸蕃聞之。且不重中國。但使彼國安寧。則諸國之馬不求自至。昔漢文帝有獻千里馬者曰。吾吉行日三十。凶行日五十。鸞輿在前。屬車在後。吾獨乘千里馬將安之乎。乃償其道里所費而返之。又光武有獻千里馬及寶劍者。馬以駕皷。劍以賜騎士。今陛下凡所施為。皆邈過三王之上。奈何至此欲為孝文。光武之下乎。又魏文帝求市西域大珠。蘇則曰。若陛下惠及四海。則不求自至。求而得之。不足貴也。陛下縱不能慕漢文之高行。可不畏蘇則之正言耶。太宗遽令止之。

貞觀十七年。太子右庶子高季輔上疏陳得失。特賜鍾乳一劑謂曰。卿進藥石之言。故以藥石相報。

貞觀十八年。太宗謂長孫無忌等曰。夫人臣之對帝王。多順從而不逆。甘言以取容。朕今發問。不得有隱。宜以次言朕過失。長孫無忌。唐儉等皆曰。陛下聖化。道致太平。以臣觀之。不見其失。黃門侍郎劉洎對曰。陛下撥亂創業。實功高萬古。誠如無忌等言。然頃有人上書。辭理不稱者。或對面窮詰。無不慚退。恐非獎進言者。太宗曰。此言是也。當為卿改之。

太宗嘗怒苑西監穆裕。命於朝堂斬之。時高宗為皇太子。遽犯顏進諫。太宗意乃解。司徒長孫無忌曰。自古太子之諫。或乘間從容而言。今陛下發天威之怒。太子申犯顏之諫。誠古今未有。太宗曰。夫人久相與處。自然染習。自朕御天下。虛心正直。即有魏徵朝夕進諫。自徵云亡。劉洎。岑文本。馬周。褚遂良等繼之。皇太子幼在朕膝前。每見朕心說諫者。因染以成性。故有今日之諫。

  直諫(附)

貞觀二年。隋通事舍人鄭仁基女年十六。七。容色絕姝。當時莫及。文德皇后訪求得之。請備嬪御。太宗乃聘為充華。詔書已出。策使未發。魏徵聞其已許嫁陸氏。方遽進而言曰。陛下為人父母。撫愛百姓。當憂其所憂。樂其所樂。自古有道之主。以百姓之心為心。故君處臺榭。則欲民有棟宇之安。食膏粱。則欲民無飢寒之患。顧嬪御。則欲民有室家之歡。此人主之常道也。今鄭氏之女久已許人。陛下取之不疑。無所顧問。播之四海。豈為民父母之道乎。臣傳聞雖或未的。然恐虧損聖德。情不敢隱。君舉必書。所願特留神慮。

太宗聞之大驚。手詔答之。深自克責。遂停策使。乃令女還舊夫。左僕射房玄齡。中書令溫彥博。禮部尚書王珪。御史大夫韋挺等云。女適陸氏。無顯然之狀。大禮既行。不可止。又陸氏抗表云。某父康在日。與鄭家往還。時相贈遺資財。初無婚姻。交涉親戚。並云。外人不知。妄有此說。大臣又勸進。太宗於是頗以為疑。問徵曰。羣臣或順旨。陸氏何為過爾分疏。

徵曰。以臣度之。其意可識。將以陛下同於太上皇。太宗曰。何也。徵曰。太上皇初平京城。得辛處儉婦。稍蒙寵遇。處儉時為太子舍人。太上皇聞之不悅。遂令出東宮。為萬年縣。每懷戰懼。常恐不全首領。陸爽以為陛下今雖容之。恐後陰加譴讁。所以反覆自陳。意在於此。不足為怪。

太宗笑曰。外人意見。或當如此。然朕之所言。未能使人必信。乃出勑曰。今聞鄭氏之女。先已受人禮聘。前出文書之日。事不詳審。此乃朕之不是。亦為有司之過。授充華者宜停。時莫不稱嘆。

貞觀三年。詔關中免二年租稅。關東給復一年。尋有勑。已役已納。並遣輸納。明年。總為準折。給事中魏徵上書曰。伏見八月九日詔書。率土皆給復一年。老幼相勸。或歌且舞。又聞有勑。丁已配役。即令役滿。折造餘物。亦遣輸了。待明年總為準折。道路之人。咸失所望。此誠平分百姓。均同七子。但下民難與圖始。日用不足。皆以國家追悔前言。二三其德。臣竊聞之。天之所輔者仁。人之所助者信。今陛下初膺大寶。億兆觀德。始發大號。便有二言。生八表之疑心。失四時之大信。縱國家有倒懸之急。猶必不可。況以泰山之安。而輒行此事。為陛下為此計者。於財利小益。於德義大損。臣誠智識淺短。竊為陛下惜之。伏願少覽臣言。詳擇利益。冒昧之罪。臣所甘心。

簡點使右僕射封德彝等。並欲中男十八已上。簡點入軍。勑三四出。徵執奏以為不可。德彝重奏。今見簡點者云。次男內大有壯者。太宗怒。乃出勑。中男已上。雖未十八。身形壯大。亦取。徵又不從。不肯署勑。太宗召徵及王珪。作色而待之曰。中男若實小。自不點入軍。若實大。亦可簡取。於君何嫌過作。如此固執。朕不解公意。

徵正色曰。臣聞竭澤取魚。非不得魚。明年無魚。焚林而畋。非不獲獸。明年無獸。若次男以上。盡點入軍。租賦雜徭。將何取給。且比年國家衞士不堪攻戰。豈為其少。但為禮遇失所。遂使人無鬬心。若多點取人。還充雜使。其數雖眾。終是無用。若精簡壯健。遇之以禮。人百其勇。何必在多。陛下每云。我之為君。以誠信待物。欲使官人百姓。並無矯偽之心。自登極已來。大事三數件。皆是不信。復何以取信於人。太宗愕然曰。所云不信。是何等也。徵曰。陛下初即位。詔書曰。逋私宿債。欠負官物。並悉原免。即令所司列為事條。秦府國司。亦非官物。陛下自秦王為天子。國司不為官物。其餘物復何所有。又關中免二年租調。關外給復一年。百姓蒙恩。無不歡悅。更有勑旨。今年白丁多已役訖。若從此放免。並是虛荷國恩。若已折已輸。令總納取了。所免者。皆以來年為始散還之。後方更徵收。百姓之心。不能無怪。已徵得物。便點入軍。來年為始。何以取信。又共理所寄。在於刺史。縣令。常年貌稅。並悉委之。至於簡點。即疑其詐偽。望下誠信。不亦難乎。

太宗曰。我見君固執不已。疑君蔽此事。今論國家不信。乃人情不通。我不尋思。過亦深矣。行事往往如此錯失。若為致理。乃停中男。賜金罋一口。賜珪絹五十匹。

貞觀五年。持書侍御史權萬紀。侍御史李仁發。俱以告訐譖毀。數蒙引見。任心彈射。肆其欺罔。令在上震怒。臣下無以自安。內外知其不可。而莫能論諍。

給事中魏徵正色而奏之曰。權萬紀。李仁發。並是小人。不識大體。以譖毀為是。告訐為直。凡所彈射。皆非有罪。陛下掩其所短。收其一切。乃騁其姦計。附下罔上。多行無禮。以取強直之名。誣房玄齡。斥退張亮。無所肅厲。徒損聖明。道路之人。皆興謗議。臣伏度聖心。必不以為謀慮深長。可委以棟梁之任。將以其無所避忌。欲以警厲羣臣。若信狎回邪。猶不可以小謀大。羣臣素無矯偽。空使臣下離心。以玄齡。亮之徒。猶不可得伸其枉直。其餘疏賤。孰能免其欺罔。伏願陛下留意再思。自驅使二人以來。有一弘益。臣即甘心斧鉞。受不忠之罪。陛下縱未能舉善以崇德。豈可進姦而自損乎。

太宗欣然納之。賜徵絹五百匹。其萬紀又姦狀漸露。仁發亦解黜。萬紀貶連州司馬。朝廷咸相慶賀焉。

貞觀六年。有人告尚書右丞魏徵。言其阿黨親戚。太宗使御史大夫溫彥博案驗其事。乃言者不直。彥博奏稱。徵既為人所道。雖在無私。亦有可責。遂令彥博謂徵曰。爾諫正我數百條。豈以此小事便損眾美。自今已後。不得不存形迹。

居數日。太宗問徵曰。昨來在外聞有何不是事。徵曰。前日令彥博宣勑語臣云。何不存形迹。此言大不是。臣聞君臣同氣。義均一體。未聞不存公道。惟事形迹。若君臣上下。同遵此路。則邦國之興喪。或未可知。太宗矍然改容曰。前發此語。尋已悔之。實大不是。公亦不得遂懷隱避。徵乃拜而言曰。臣以身許國。直道而行。必不敢有所欺負。但願陛下使臣為良臣。勿使臣為忠臣。太宗曰。忠良有異乎。徵曰。良臣使身獲美名。君受顯號。子孫傳世。福祿無疆。忠臣身受誅夷。君陷大惡。家國並喪。獨有其名。以此而言。相去遠矣。太宗曰。君但莫違此言。我必不忘社稷之計。乃賜絹二百匹。

貞觀六年。匈奴克平遠夷入貢。符瑞日至。年穀頻登。岳牧等屢請封禪。羣臣等又稱述功德。以為時不可失。天不可違。今行之。臣等猶謂其晚。惟魏徵以為不可。

太宗曰。朕欲得卿直言之。勿有所隱。朕功不高耶。曰。高矣。德未厚耶。曰。厚矣。華夏未安耶。曰。安矣。遠夷未慕耶。曰。慕矣。符瑞未至耶。曰。至矣。年穀未登耶。曰。登矣。然則何為不可。對曰。陛下功高矣。民未懷惠。德厚矣。澤未旁流。華夏安矣。未足以供事。遠夷慕矣。無以供其求。符瑞雖臻。而罻羅猶密。積歲豐稔。而倉廩尚虛。此臣所以切謂未可。臣未能遠譬。且借近喻於人。有人長患疼痛。不能任持。療理且癒。皮骨僅存。便欲負一石米。日行百里。必不可得。隋氏之亂。非止十年。陛下為之良醫。除其疾苦。雖已乂安。未甚充實。告成天地。臣竊有疑。且陛下東封。萬國咸萃。要荒之外。莫不奔馳。今自伊洛之東。暨乎海岱。萑莽巨澤。茫茫千里。人煙斷絕。雞犬不聞。道路蕭條。進退艱阻。寧可引彼戎狄。示以虛弱。竭財以賞。未厭遠人之望。加年給復。不償百姓之勞。或遇水旱之災。風雨之變。庸夫邪議。悔不可追。豈獨臣之誠懇。亦有輿人之論。太宗稱善。於是乃止。

貞觀七年。蜀王妃父楊譽。在省競婢。都官郎中薛仁方留身勘問。未及予奪。其子為千牛。於殿庭陳訴云。五品以上。非反逆不合留身。以是國親。故生節目。不肯決斷。淹留歲月。

太宗聞之。怒曰。知是我親戚。故作如此艱難。即令杖仁方一百。解所任官。魏徵進曰。城狐社鼠皆微物。為其有所憑恃。故除之猶不易。況世家貴戚。舊號難理。漢。晉以來。不能禁禦。武德之中。以多驕縱。陛下登極。方始蕭條。仁方既是職司。能為國家守法。豈可枉加刑罰。以成外戚之私乎。此源一開。萬端爭起。後必悔之。將無所及。自古能禁斷此事。惟陛下一人。備豫不虞。為國常道。豈可以水未橫流。便欲自毀隄防。臣竊思度。未見其可。太宗曰。誠如公言。嚮者不思。然仁方輒禁不言。頗是專權。雖不合重罪。宜少加懲肅。乃令杖二十而赦之。

貞觀八年。左僕射房玄齡。右僕射高士廉於路逢少府監竇德素。問。北門近來更何營造。德素以聞。太宗乃謂玄齡曰。君但知南衙事。我北門少有營造。何預君事。玄齡等拜謝。

魏徵進曰。臣不解陛下責。亦不解玄齡。士廉拜謝。玄齡既任大臣。即陛下股肱耳目。有所營造。何容不知。責其訪問官司。臣所不解。且有利害。彼工多少。陛下所為善。當助陛下成之。所為不是。雖營造。當奏陛下罷之。此乃君使臣。臣事君之道。玄齡等問既無罪。而陛下責之。臣所不解。玄齡等不識所守。但知拜謝。臣亦不解。太宗深愧之。

貞觀十年。越王。長孫皇后所生。太子介弟。聰敏絕倫。太宗特所寵異。或言三品以上皆輕蔑王者。意在譖侍中魏徵等。以激上怒。

上御齊政殿。引三品以上入。坐定。大怒作色而言曰。我有一言向公等道。往前天子即是天子。今時。天子非天子耶。往年天子兒是天子兒。今日。天子兒非天子兒耶。我見隋家諸王。達官以下。皆不免被其躓頓。我之兒子。自不許其縱橫。公等所容易過。得相共輕蔑。我若縱之。豈不能躓頓公等。玄齡等戰慄。皆拜謝。徵正色而諫曰。當今羣臣必無輕蔑越王者。然在禮。臣子一例。傳稱。王人雖微。列於諸侯之上。諸侯用之為公。即是公。用之為卿。即是卿。若不為公卿。即下士於諸侯也。今三品以上。列為公卿。並天子大臣。陛下所加敬異。縱其小有不是。越王何得輒加折辱。若國家紀綱廢壞。臣所不知。以當今聖明之時。越王豈得如此。且隋高祖不知禮義。寵樹諸王。使行無禮。尋出罪黜。不可為法。亦何足道。

太宗聞其言。喜形於色。謂羣臣曰。凡人言語。理到不可不伏。朕之所言。當身私愛。魏徵所論。國家大法。朕嚮者忿怒。自謂理在不疑。及見魏徵所論。始覺大非道理。為人君言。何可容易。召玄齡等而切責之。賜徵絹一千匹。

貞觀十一年。所司奏凌敬乞貧之狀。太宗責侍中魏徵等濫進人。徵曰。臣等每蒙顧問。常具言其長短。有學識。強諫諍。是其所長。愛生活。好經營。是其所短。今凌敬為人作碑文。教人讀漢書。因茲附托。回易求利。與臣等所說不同。陛下未用其長。惟見其短。以為臣等欺罔。實不敢心伏。太宗納之。

貞觀十二年。太宗謂魏徵曰。比來所行得失政化。何如往前。對曰。若恩威所加。遠夷朝貢。比於貞觀之始。不可等級而言。若德義潛通。民心悅服。比於貞觀之初。相去又甚遠。太宗曰。遠夷來服。應由德義所加。往前功業。何因益大。徵曰。昔者四方未定。常以德義為心。旋以海內無虞。漸加驕奢自溢。所以功業雖盛。終不如往初。

太宗又曰。所行比往前何為異。徵曰。貞觀之初。恐人不言。導之使諫。三年已後。見人諫。悅而從之。一二年來。不悅人諫。雖黽勉聽受。而意終不平。有難也。太宗曰。於何事如此。對曰。即位之初。處元律師死罪。孫伏伽諫曰。法不至死。無容濫加酷罰。遂賜以蘭陵公主園。直錢百萬。人或曰。所言乃常事。而所賞太厚。答曰。我即位來。未有諫者。所以賞之。此導之使言也。徐州司戶柳雄於隋資妄加階級。人有告之者。陛下令其自首。不首與罪。遂固言是實。竟不肯首。大理推得其偽。將處雄死罪。少卿戴冑奏。法止合徒。陛下曰。我已與其斷當訖。但當與死罪。冑曰。陛下即不然。即付臣法司。罪不合死。不可酷濫。陛下作色遣殺。冑執之不已。至於四五。然後赦之。乃謂法司曰。但能為我如此守法。豈畏濫有誅夷。此則悅以從諫也。往年陝縣丞皇甫德參上書。大忤聖旨。陛下以為訕謗。臣奏稱。上書不激切。不能起人主意。激切即似訕謗。于時雖從臣言。賞物二十段。意甚不平。難於受諫也。太宗曰。誠如公言。非公無能道此者。人皆苦不自覺。公向未道時。都自謂所行不變。及見公論說。過失堪驚。公但存此心。朕終不違公語。